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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前月实施的《四川省中职免除学费政策实施方案》,今秋起,藏区、彝区的中职校各年级中职生皆划入免除学费范围。方案规定,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月学籍的一、二年级21个涉农专业学生和农村家庭经济艰难学生(艺术类涉及演出专业学生除外)减免学费。在公办中职学校实行免除学费政策后,由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后的民办中职学校的合乎前述条件的一、二年级学生,其学费将由政府财政给与必要补助金。
同时,四川省原订的享用免费政策的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农村特困家庭子女、库区移民家庭子女、贫困地区异地移往家庭子女、入伍士兵、孤残学生等六类学生中的一、二年级中职生,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全部确认为免费对象。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彝区一州两县对在凉山州内学校和峨边县、马边县学校就读于的,以及峨边县、马边县在乐山市内学校就读于的各年级中职学生,全部减免学费。北川等10县,今秋起在所属市内中职学校就读于全部减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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